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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30

值得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85        证券简称:值得买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80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实际发行股数 8,196,43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88.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28,499,320.56 元,扣除应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其他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618,744.65 元(不含税),承销与保荐费 13,820,741.90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13,059,834.01 元。上述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110016 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北京中铁华升置业有限
公司购买其名下持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 3 号楼 35 层
4001 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作为募投项目-内容平台升级项目办公场所使用,本次购买标的资产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99,954,314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0 年 12 月 22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购买标的资产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人民币 100万元,剩余价款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2020.12.31 余额

  北京值得买科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10920442710822        37,384.49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首体支行

  北京值得买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333770934827          6,086.23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恒基中心支行

  北京值得买科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1680100100056076      7,530.41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西城支行      321680100100066694      14,471.39

  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基中心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
            项目名称

 号                          分配额度    使用量    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    内容平台升级项目    37,384.49      0              37,384.49

  2  多元化消费类 MCN 项目  6,085.87      0              6,086.23

  3  消费互联网研究院项目  7,527.90      0              7,530.41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307.72  5,838.13          14,471.39

            合计            71,305.98  5,838.13          65,472.51

  注: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 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额度

  公司拟合计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择机、分阶段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 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产品或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四) 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 实施方式

  在投资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确定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 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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