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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82 深市 卓胜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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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一。

  3.涉案的金额:相关案件律师费等合理开支暂计人民币 170.4 万元及诉讼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并将积极应诉。公司产品系列及产品型号众多,本次专利诉讼仅涉及两款具体型号的滤波器产品,其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较小,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 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近日收到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诉讼相关材料。诉讼材料反映的基本情况如下(以下内容参考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起诉状》):

  案号:2024GA-HAP112662 号

  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Murata Manufacturing Co.,Ltd.)

  被告一: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Maxscend Microelectronics CompanyLimited)

  被告二:李泰旭(商号:LK Commerce)

  案由: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韩国第10-2142866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所有侵权产品;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和半成品。

  2.判令两被告各向原告暂计支付韩元 1 亿元(折合人民币 50.4 万元),并各自
支付自本案诉状副本送达之次日起至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 12%计算的金额。
  3.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享有韩国第 10-2142866 号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实施了侵犯原告涉案专利权的行为。两被告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及《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诉讼材料反映的基本情况如下(以下内容参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案号:(2025)沪 73 知民初 51 号

  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

  被告一: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堃泓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 ZL201480066958.9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

  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 ZL201480066958.9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涉诉产品。

  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3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享有第 ZL201480066958.9 号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侵犯原告涉案专利权的行为。两被告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三)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及《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诉讼材料反映的基本情况如下(以下内容参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案号:(2025)沪 73 知民初 59 号

  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

  被告一: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堃泓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 ZL201580059165.9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

  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 ZL201580059165.9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涉诉产品。

  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3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享有第 ZL201580059165.9 号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侵犯原告涉案专利权的行为。两被告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四)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及《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诉讼材料反映的基本情况如下(以下内容参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案号:(2025)沪 73 知民初 60 号

  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

  被告一: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堃泓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 ZL201680030389.1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


  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 ZL201680030389.1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涉诉产品。

  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3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享有第 ZL201680030389.1 号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侵犯原告涉案专利权的行为。两被告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五)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收到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
及《应诉通知书》等诉讼相关材料。诉讼材料反映的基本情况如下(以下内容参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

  案号:(2025)沪 73 知民初 61 号

  原告:株式会社村田制作所

  被告一: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堃泓胜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 ZL201680046210.1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

  2.判令被告二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享有的第 ZL201680046210.1 号发明专利权的行为,包括:立即停止销售和许诺销售涉诉产品。

  3.判令被告一赔偿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300,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享有第 ZL201680046210.1 号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该专利目前处于有效状态。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侵犯原告涉案专利权的行为。两被告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二、判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小额诉讼事项,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针对上述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正当权利。作为国内射频前端领域的创新企业,公司始终尊重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坚持自主创新研发,沉淀自
有技术。2024 年公司研发投入 99,706.70 万元,较 2023 年同期增长 58.53%。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计取得 142 项专利,其中国内专利 140 项(包含发明专
利 83 项)、国际专利 2 项(均为发明专利);21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2024 年度
共申请专利 142 项,其中发明专利 112 项,实用新型专利 30 项,新增申请主要集中
于射频滤波器产品相关板块。

  上述案件仅涉及公司两款型号的滤波器产品,其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低。因此,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较小,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对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2024GA-HAP112662 号民事起诉状;

  2.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沪 73 知民初 51 号)及民事起诉状;
  3.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沪 73 知民初 59 号)及民事起诉状;
  4.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沪 73 知民初 60 号)及民事起诉状;
  5.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沪 73 知民初 61 号)及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