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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恩精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5-059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 为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2、 召开地点: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兴业路 9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雷永志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8 人,代表股份 52,527,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81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1,884,47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37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64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384%。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643,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643,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384%。

  (三)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雷永志先生、雷永强先生、贺圣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雷永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1,884,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75%。

      雷永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雷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1,884,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16%。

      雷永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贺圣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1,884,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16%。


      贺圣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沈倩岭女士、冯建先生、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沈倩岭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1,884,6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19%。

      沈倩岭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冯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1,884,6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16%。

      冯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1,884,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12%。

      李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35,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43%;
反对4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14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244%;反对 4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41%;弃权 14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8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00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3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6%;
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154,200
0.29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01%;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86%;弃权 1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8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31,8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6%;
反对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弃权15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801%;反对 4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86%;弃权 15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81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22,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9%;
反对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弃权1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1337%;反对 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51%;弃权 1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812%。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18,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4%;
反对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0%;弃权16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7%。


  同意 43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339%;反对 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51%;弃权 1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810%。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318,0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4%;
反对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弃权15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339%;反对 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49%;弃权 15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812%。

  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