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5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后原告提出上诉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
3.涉案金额:不适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仅收到上诉状,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正常,本次诉讼进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前期一审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5 月,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5)苏 0411民初 8322 号)等法律文书,原告温月芳女士以董事的提名程序、会议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为由,诉请撤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决议。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
公告》。
2025 年 11 月,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出具《民
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温月芳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温月芳女士就一审判决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诉讼请求如下:
1.撤销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苏 0411 民初 8322 号
《民事判决书》,改判撤销被上诉人 2024 年 11 月 29 日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 2024 年 12 月 16 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本案有关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前公司仅收到上诉状,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本次诉讼进展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