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项目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智慧”)拟将其持有的3个全资项目子公司99.9%股权出让给厦门国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新能源”,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国有企业),0.1%股权出让给厦门鹭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鹭光”,为厦门国贸新能源的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人民币2,774.40万元(以下简称“交易一”);公司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浙江海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速”,锦浪智慧的全资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1个全资项目子公司的100%股权出让给京能源深(苏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源深”,为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的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131.50万元(以下简称“交易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4个全资项目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鉴于交易对方整体打包收购的诉求,且标的公司为已建成投运的2022年可转债募投项目中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部分投资建设主体,因此本次交易将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部分光伏电站对外转让。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尚需交易的相关主体完成各自内部权力机构的审批备案程序,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基于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为推动电站项目滚动开发,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加快资产周转效率,结合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锦浪
智慧拟将其持有的安溪信诚联合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溪信诚”)、福州
锦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锦能”)、福州云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福州云西”)3 个全资项目子公司的 99.9%股权出让给厦门国贸新能源,0.1%
股权出让给厦门鹭光,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 2,774.40 万元;锦浪智慧、浙江海速
拟将其持有的江门市聚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聚一”,锦浪智慧
持有其 99%的股权,浙江海速持有其 1%的股权)的 100%股权出让给京能源深,
股权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131.50 万元。本次两个交易股权转让对价合计为 2,905.90
万元,涉及的光伏电站合计装机容量约 10.18MW。上述股权转让价款系参考评
估结果并结合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及持有运营的光伏电站合规手续、运营状态等情
况确定,最终股权转让价款以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安溪信诚、福
州锦能、福州云西、江门聚一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交易对方整体打包收购的诉求,且标的公司为已建成投运的2022年可
转债募投项目中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部分投资建设主体,因此本次交易
将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的部分光伏电站对外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项目公司 项目电站 是否为可 交易容量 股权转让价款 交易利润
转债项目 (MW) (万元) (万元)
福建晶安 否 2.85 895.53 187.92
安溪信诚 一期项目
厦门国 福建晶安 是 0.38 119.49 25.14
贸新能 二期项目
锦浪智慧 源、厦 福州锦能 宏港纺织 是 4.34 1,122.18 154.10
门鹭光 5MW 项目
福州云西 长乐东港 是 1.47 637.20 71.82
2MW 项目
小计 - 9.04 2,774.40 438.98
锦浪智慧、 京能源 江门聚一 江门大自 是 1.14 131.50 56.13
浙江海速 深 然项目
合计 - - 10.18 2,905.90 495.11
注:部分数据尾数偏差因小数点四舍五入所致,不考虑税费影响,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项目子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目的和原因
自 2019 年以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从事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和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以作为公司光伏逆变器业务的重要补充,实现公司业务的多元化布局和产业链延伸。
投资建设光伏电站属于重资产、资金密集型行业,具有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高的特点。因此,在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公司采取滚动开发的业务发展战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既可在持有运营光伏电站时获得稳定发电收入,亦可择机出售光伏电站获取收益,实现资金回笼,控制光伏电站资产总体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和运营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标的公司对外转让是上述业务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大幅缩短项目投资变现周期,充实营运资金,加快资产周转效率,优化资产结构,进而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及竞争能力。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和实现效益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5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97.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9,7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315.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55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管理专户,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1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77,073.44 62,715.7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600.00 25,600.00
合计 102,673.44 88,315.70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展
1、2022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分
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对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调整。变更后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77,133.63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62,715.70 万元,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作为实施主体,通过其全资项目子公司在河南、浙江、安徽、山东、福建、陕西、海南、广东和江苏的居民住宅屋顶和工商业建筑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进行相应的项目投资、设计、建设、并网及持有运营,售电模式包括“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
3、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调整各实施地点的预计装机容量,预计总装机容量由 199.16MW 变为224.61MW,最终总装机容量将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进行调整。
4、“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已于 2023 年 11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累
计投入募集资金 90,195.98 万元,具体使用项目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 62,715.70 64,528.78 102.89%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600.00 25,667.20 100.26%
合计 88,315.70 90,195.98 -
注: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系项目利息。
(三)募投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交易中涉及募投项目 可转债募投 募投电站投入 募投电站截至基
项目公司 的电站名称 项目名称 的募集资金金 准日累计实现利
额(万元) 润(万元)
安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