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6-012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3、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进行豁免披露。
5、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合同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Service GmbH(以下简称“ficonTEC”)与交易对手方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签署
单笔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约为 608.09 万欧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 4,800.66 万元),系 ficonTEC 签订的第二批双面晶圆测试设备及服务量产化订单,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了 4.34%,预计将对公司产生重要积极影响,达到公司自愿披露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披露标准。
现将合同以列表方式汇总披露如下:
序号 签署时间 交易对手方名称 合同金额(不含税) 合同标的
1 2026 年 3 月 13 日 - 608.09 万欧元 双面晶圆测试
设备及服务
二、合同交易对手介绍
(一)交易对手公司情况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于 2025 年 6 月完
成,ficonTEC 于 2025 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23 年、2024 年,ficonTEC 与
交易对手方发生的类似交易不纳入公司信息披露范围;2025 年,自 ficonTEC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后,ficonTEC 与该交易对手方发生类似交易,销售合同总额
约为 365.82 万欧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约 2,888.02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
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了 2.61%。
2025 年度,自 ficonTEC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后,ficonTEC 与各交易对手方
签订的双面晶圆测试设备及服务订单金额累计为 1,527.35 万欧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约 12,057.97 万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与上述交易对手方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签署单笔
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约为 608.09 万欧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 4,800.66 万元),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上述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与交易对手方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签署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约为 608.09 万欧元(不
含税,折合人民币 4,800.66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了 4.34%,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其
次,该交易对手方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与 ficonTEC 签订了双面晶圆测试设备及
服务的量产化订单,体现了客户对 ficonTEC 的持续高度认可与信赖,有助于进一步夯实客户关系,提升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最后,上述合同的履行有助于公司提升在硅光子封测设备前沿领域的技术水平,巩固领先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和上述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ficonTEC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日常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