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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52 深市 隆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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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公告日期:2018-11-20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利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2、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20.87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8年11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11月23日(T+2日)公告的《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
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3、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充分了解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发行。

  2、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5.82倍(截止2018年11月16日)。本次发行价格20.8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9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3、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87元/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816.53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设老股转让。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79,109,811.00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29,109,811.00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350,000,000.00元,
风险。

                                重要提示

  1、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16.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4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并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及配售。本次发行股票的申购简称为“隆利科技”网上申购代码为“300752”。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1,816.53万股,其中,网上发行股数为1,816.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99.9983%,剩余未达深市新股网上申购单元500股的余股300股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0.87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5.9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1.9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79,109,811.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50,000,000.00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8年11月19日(T-2日)在《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中国
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18年11月21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11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2018年11月19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A股和存托凭证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000股,如超过18,000股,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18,000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4)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
《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8年11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发行人网站(www.blbgy.com)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

                    指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            1,816.5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网上发行            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1,816.5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之行为

                    指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
投资者

                    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18年11
T日                月21日

                    指《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发行公告》

                    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1,816.53万股,发行后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5.00%。网上发行股数为1,816.5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价格为20.87元/股。

    (四)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8年11月21日(T日)9:15-11:30,13:00-15:00。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招股说明书》、《上市提示公告》、《网上路演
    2018年11月19日(周一)    公告》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8年11月20日(周二)    网上路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