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于2017年2月6日在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办事处高峰社区云峰路光浩工业园G栋公司会议
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并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
实际出席的股东6名,持有股份5449.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吕小霞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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