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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锐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6

欣锐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七项、第十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周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6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塘岭路 1 号金骐智谷大厦 5
楼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壬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持有股份51,004,50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54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持
有股份 50,980,70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51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持
有股份 23,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08%。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廖春兰律师、胡永胜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表决已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2020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 46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吴壬华、毛丽萍、深圳市奇斯泰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鑫奇迪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3,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8%;
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1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3,4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5338%;反对 2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66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
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0,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4716%;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50,980,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3%;
反对 2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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