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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24 深市 捷佳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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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5-071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366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01,620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3.4元/股(调整后)

  4、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366名激励对象办理601,62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2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
 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
 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价格:每股66元(调整前)。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 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包括外籍员
 工,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授予对象            数量(万股)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日公司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公司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431          170            100%        0.4882%

 人)

 合计                                  170            100%        0.4882%

    注:以上是授予日(2023年5月24日)的整体授予情况。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0%

一个归属期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0%

二个归属期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0%

三个归属期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 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 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不得递延。

    5、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0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00%

    注:上述“净利润”的计算依据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因本次及后续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的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根据上述业绩考核要求,在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情况下,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归属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需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所有激励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不合格

 个人归属系数(N)      100%        75%      50%        25%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除上述情况外,没有其他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5月24日为授予日,向431名激励对象授予17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3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5月24日为授予日,向431名激励对象授予17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1、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1)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