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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达维尔: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300719        证券简称:安达维尔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2022 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2、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2 年 8 月 11 日至 2022 年 8 月 21 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 2022 年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8 月 26 日,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2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确定以 2022 年 9 月 9 日为授予日,同意向 8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5.2 万股限制
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激励对象谭天剑、高海龙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对本次已授予未登记的激励对象及其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
人数由 88 人调整为 86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5.2 万股调整为 165.1 万股,前
述激励对象谭天剑、高海龙未认购的 40.1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不再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申报登记。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刘铮、耿杰)所持 2022 年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86 人调整为 84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65.1 万股调整为 153.1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刘铮、耿杰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2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作出相应修订后启用,公司注册资本由 255,345,750 元减少为 255,225,75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255,345,750 股减少为 255,225,750 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9、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郜鹏里、曹聪、李娟、张海波、崔景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因公司未满足《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故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42.93 万股(不含已离职人员所持份额的部分)(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84 人
调整为 79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3.1 万股调整为 100.17 万股),律师出具了
相应的法律意见。

  10、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5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郜鹏里、曹聪、李娟、张海波、崔景娜)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因公司未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故回购注销 79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2.93 万股(不含已离职人员所持份额的部分),故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 84 名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52.93 万股,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作出相应修订后启用,公司注册资本由 255,225,750 元减少为 254,696,450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255,225,750 股减少为 254,696,450 股,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11、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张佳佳、崔秀、石先超、王衣霖、傅洪州、蔺亚雄、陈磊)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因公司未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故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39.93 万股(不含已离职人员所持份额的部分)(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人数由 79 人
调整为 72 人,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0.17 万股调整为 53.24 万股),律师出具了
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和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离职、被辞退、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同时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鉴于公司 2022 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张佳佳、崔秀、石先超、王衣霖、傅洪州、蔺亚雄、陈磊由于个人原因已不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任职,且已办理完离职手续,上述 7 人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 7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
格为授予价格,并根据公司发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相应调整。鉴于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29,300 股后的股
本总数 254,696,4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
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实施完毕,综合计算最终回购价格为
5.81 元/股。

  公司未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2024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1.80 亿元),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此对 2022 年激励计划中其余 72 名激励对象所涉“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39.93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含已离职人员所持份额的部分)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并根据公司发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相应调整。经查询,中国银行
同期存款利率为 1.2%,同时鉴于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529,300 股后的股本总数 254,696,4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 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
实施完毕,综合计算最终回购价格为 6.01 元/股(四舍五入后的数值)。

  2、回购注销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本次回购注销股  本次回购的价格
  姓名

          划尚未解锁股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元/股)

 张佳佳          14,000              14,000            5.81

  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