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
倍的公告
股东屠善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屠善增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9,7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59,5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屠善增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 2025 年 9 月 24 日,屠善增先生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比例触及 5%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 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公司于近日收到屠善增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2025年10月9日屠善增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593,29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60.00%下降至58.68%,本次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屠善增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9 日期间,屠善增先生通过大宗交
权益变动过程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593,2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本
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从 60.00%
下降至 58.68%。
股票简称 天宇股份 股票代码 300702
有□√ 无□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屠勇军、林洁、瞭望 1
号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A 股 4,593,299 1.32%
本次权益变动方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持有股份 8,112,812 2.33 3,519,513 1.01
屠善增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112,812 2.33 3,519,513 1.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持有股份 57,109,409 16.41 57,109,409 16.41
屠勇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77,353 4.10 14,277,353 4.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832,056 12.31 42,832,056 12.31
持有股份 122,028,474 35.07 122,028,474 35.07
林洁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07,119 8.77 30,507,119 8.77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521,355 26.30 91,521,355 26.30
持有股份 21,544,945 6.19 21,544,945 6.19
瞭望 1 号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544,945 6.19 21,544,945 6.1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208,795,640 60.00 204,202,341 58.68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告》(公告编号:2025-040)。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
意向、计划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
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屠善增先生减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
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
划及承诺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是□ 否□√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 不适用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 不适用
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屠善增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屠善增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