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股东闫楠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 占 其 占公司 拍 卖
股 东 股东或第一 本次拍卖 所 持 总股本 是 否 为 执 行 原因
名称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股 份 比例 限售股 人 名
一致行动人 比例 称
是(董事 上海市
闫楠 否 2,780,000 41.49% 2.07% 离职锁定 徐汇区 司法裁
股) 人民法 定
院
合计 2,780,000 41.49% 2.07%
上述被司法拍卖的 2,780,000 股份为质押股份,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比例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累 计 被 司 占其所持股 占 公 司 总
名称 (股) 持股比例 法 拍 卖 数 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股)
闫楠 6,700,000 5.00% 2,780,000 41.49% 2.07%
合计 6,700,000 5.00% 2,780,000 41.49% 2.07%
闫楠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于2026年1月15日被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冻结 2,780,000 股、 2026 年 1 月 22 日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
2,400,000 股,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23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002)。
三、相关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6,5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98.21%,占公司总股本的 4.91%。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再冻结 5,18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77.31%,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闫楠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 2,78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41.49%,占公司总股本的 2.07%。
2、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公司股东闫楠先生持有的公司 2,780,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的 2.07%。若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并过户登记,闫楠先生持股将由
6,700,000 股减少至 3,92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将由 5.00%降至 2.93%,不
再是公司 5%以上股东。
3、闫楠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股份被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后续需经过公告、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司法再冻结和司法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闫楠先生于 2024 年 5 月 7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述 2,780,000 股股
份,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后的三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六条“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有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买人应遵守闫楠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司法拍卖竞买人应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三)项、第十五条第二款等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持股 5%股东《关于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函》。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