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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弘股份:关于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5

盛弘股份:关于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
          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框架协议涉及项目的后续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此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由于有关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协议签署和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弘电气”)于 2023 年
10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为持续推进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完善公司的区域产能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意公司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设盛弘电气西北总部及研发制造基地,主要从事工业电力电子设备、工业特种电源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模块及系统、工商业储能变流设备及系统、新能源装备大功
率定制化电源系统等产品的研发及制造业务。项目总投资 7 亿元,将根据项目的实施计划分期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直至相关事宜办理完毕。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4、履约能力分析: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项目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姚海军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东大道 1 号

  乙方: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方兴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 区 6


  甲、乙双方本着充分协商、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就盛弘电气西北总部及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共同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本协议所称的项目,是指乙方拟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总投资 7 亿元,建设盛
弘电气西北总部及研发制造基地,主要从事工业电力电子设备、工业特种电源设备、电动汽车充电模块及系统、工商业储能变流设备及系统、新能源装备大功率定制化电源系统等产品的研发及制造业务。

  (二)项目选址与土地出让

  第一条 盛弘电气西北总部及研发制造基地选址位置为沣东新城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用地面积约 41.08 亩,选址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规划部门核定的规划红线为准,具体出让面积为 27387 平方米(约 41.08 亩,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第二条 本项目选址地块的用途为科研用地(容积率 2.0-2.5),乙方不得将土地用作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

  第三条 乙方将通过收购西安市沣东新城沣沛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沛公司)100%股权的方式,获得沣沛公司所持有的地块的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与沣沛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应通过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通过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让沣沛公司股权。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与沣沛公司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照评估机构确认的股权转让价格进行公开交易。若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未能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拍成功获取股权,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的权益与义务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规模、进度以及标准实施项目建设并投产项目;

  2.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照附件投资协议正文第一条、第六条约定落实产业内容导入;

  3.甲方承诺按照乙方建设时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水、电、暖供应及道路铺设工作,确保乙方项目竣工投产时达到“七通一平”的条件;

  4.甲方将优先与乙方在新产品研发、新能源公用设施升级等领域开展合作;
  5.甲方将在本项目周边变电站,为项目提供不少于 5MW 的电力容量。

  (四)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自投资协议签订后 2 个月内按投资协议正文第八条约定的内容收购沣沛公司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沣沛公司在沣东新城注册子公司或将已有子公
司地址迁移至沣东新城,该子公司作为乙方全资子公司及本项目的管理运营公司(即项目公司),其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应在沣东新城保留 15 年以上。

  2.乙方同意充分利用自身品牌影响力及上下游产业链资源,积极协助甲方引进乙方在电能质量、工业电源、储能、新能源充换电、电池化成与检测等领域的上下游企业,推动沣东新城快速构建智能制造产业集群。

  3.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管理。

  4.乙方承诺按预审通过及投资协议正文约定的投资计划、建设实际实施项目建设并投产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批准的规划要求实施建设。若土地交付、甲方承诺或甲方配合的事宜未能按协议约定时间如期执行,则乙方项目开工、竣工、投产时间相应顺延,第六条约定的承诺时间亦相应顺延。

  5.如甲方按照约定提供便利及积极配合项目进展,乙方承诺能够完成投资协议正文第一条、第六条所述的投资额、营收、税收及人员引入。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能源转型的进程逐步加快,同时在市场需求和各项产业政策的推动下,新能源行业正处于重要机遇期,有望维持较高的景气度。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时结合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趋势,拟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区域产能布局。如有关项目顺利推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由于有关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一)本框架协议涉及项目的后续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土地公开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二)此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三)由于有关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实际达成情况及达成时间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协议签署和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拟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投资协议》。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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