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简称:123249 债券简称:英搏转债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
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在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 6 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姜桂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意对外报出上述《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将议案
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以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
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按照正常商业条款进行;相关交易已依据
《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
生的,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交易双方业务合作关系较为稳定,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也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乐晟博尔电气
(上海)有限公司、浙江杭搏电气驱动有限公司、山东亿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为 18,000.00 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姜桂宾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姜久春先生、刘志勇先生、齐娥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魏学勤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贺文涛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汇报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内
容涉及公司 2024 年工作总结及 2025 年工作计划。
(五)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 242,975.53 万元,同比上升 23.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100.21 万元,同比下降 13.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870.35 万元,同比上升 23.17%。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
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对外报出上述《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六)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资本公积为 137,669.70 万元,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14,047.42 万元。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55,829,1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共派发现金
7,674,875.04 元(含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七)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八)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九)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展现了公司在完善
公司治理,聚焦主业、创造价值,以人为本,共建和谐社会,推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实践和成效,反映了公司在回馈股东,保障员工权益,赋能行业,保护环境等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公司《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业务需要,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董事会经审议,同意 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授信敞口额度(含新增及续展),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一)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姜久春先生、刘志勇先生、齐娥女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二)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在履职过程中很好地保持了独立性,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很好地完成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编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十三)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舆情管理制度》有利于公司提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