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79 证券简称:电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26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育宣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聂成文先生汇报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议,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4年度董事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对2025年度的发展思路进行了规划,形成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任期在2024年度内的独立董事陈青先生、李勉
先生及卢睿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通过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418,933,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77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99,831,327.20 元,占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2.11%。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转增,不送红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 56,653,389.82 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的计算比例。综上,公司 2024 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 256,484,717.02 元(含 2024 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占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41.22%。
在本预案对外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由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地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以及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审计机构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审计说明》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关联董事陈育宣先生、陈旭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任期内的独立董事陈青先生、李勉先生及卢睿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同意出具《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联董事陈青先生、李勉先生、卢睿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编制了《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日常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而产生,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人民币200万元,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求。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关联董事曾力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及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对2024年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确认,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全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