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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77 深市 英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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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关于参与投资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5

英科医疗:关于参与投资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7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科医疗”或“公司”)拟与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融玺”)签署《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基金”或“基金”)。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币种为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 2,000 万元。

    根据《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出资金额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所投资基金财产份额的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9157431XL

    注册资本:1,009.2 万(元)

    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 528 弄 7115 号 409 室 A 座
    法定代表人:费禹铭

    成立时间:2009 年 7 月 6 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备案情况:上海融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05024。

    费禹铭先生直接持有上海融玺 82.09%股权。

    上海融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英科医疗股份,未来无增持英科医疗股份计划,未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经查询,上海融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海融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其管理的基金的主要投资领域为:
航空航天、兵器与军工电子、海洋装备与水下防务、新一代信息技术(5G、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清洁能源与节能环保及大健康产业(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等)。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海融玺与英科医疗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英科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海宁融创经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MACYQP5F46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昌街道芯中路 8 号企业服务中心
418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同鑫力诚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3 年 9 月 14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费禹铭

    居民身份证号:3306**********2370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4、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829495191

    注册资本:40,652.0007 万(元)

    住所: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淼根

    成立时间:2005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制造;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研发;阀门和旋塞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密封件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5、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金璟

    居民身份证号:3307**********5416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

    6、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孙家煌

    居民身份证号:3301**********1318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

    7、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海宁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11467059192

    注册资本:3,306 万(元)

    住所: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石泾路 22 号

    法定代表人:缪朝晖

    成立时间:1978 年 6 月 15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软件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董先兵

    居民身份证号:3424**********0532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

    9、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周黎勤

    居民身份证号:3301**********4024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

    10、有限合伙人

    合伙人姓名:赵燕

    居民身份证号:3390**********2729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据上海融玺所知,上述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英科医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英科医疗股份,未来无增持英科医疗股份计划。

    三、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海宁擎领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2、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规模和公司的认缴出资规模:截至公司签署《合伙协议》之日,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不超过 10,000万元,公司拟认缴出资 2,000 万元。

    3、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管理人:上海融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05024。

    6、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8 年,其中投资期 4 年,
退出期 4 年。

    7、投资范围:军工及航空航天产业为代表的硬科技企业;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清洁能源与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企业;医疗器械及生物医药为代表的大健康产业。

    8、权益转让及退伙

    8.1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或部分合伙企业权益,但须向普通合伙人提出申请并在下列条件得到满足的前提下,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方可实施:
    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1)权益转让不会导致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多于 49 人;
    (2)转让方至少提前 30 个日历日向普通合伙人发出转让通知;
    (3)该等权益转让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不利限制。

    (4)拟议中的受让方(以下简称“拟议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
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

    (5)转让方和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上述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有限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权益的,在同等条件下原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若存在多个合伙人有意行使优先受让权,则该等合伙人应按照各自认缴出资比例受让。若享有优先受让权的合伙人放弃优先受让权,则拟转让方可将本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权益,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以及入伙协议等文件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8.2 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非关联合伙人一致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普通合伙人可向其关联人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但应提前 10
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并获其一致同意。新普通合伙人对原普通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普通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

    8.3 有限合伙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合伙企业,除此之外,除非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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