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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科医疗:关于参与专业投资机构投资基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0

英科医疗:关于参与专业投资机构投资基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7          证券简称:英科医疗          公告编号:2023-095
            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专业投资机构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升投资价值,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英科医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科国际”)拟参与专业机构设立的投资基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参与投资EnvisionXPartnersFund,L.P.

  英科国际拟与 EnvisionXGP,LLC 签署《EnvisionXPartnersFund,L.P.AmendedandRestatedLimitedPartnershipAgreement》(以下简称“合伙协议1”)及相关认购协议,以自有资金投资EnvisionXPartnersFund,L.P.(以下简称“合伙企业1”或“基金1”)。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1为一家根据美国特拉维尔州的合伙协议法案(theDelawareLimitedPartnershipAct)成立的企业,目标募集规模为不超过15,000万美元,其中,英科国际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1,000万美元。

  (二)参与投资 NorthHavenPrivateEquityCo-InvestmentOpportunitiesFundIII(Cayman) LP

  英科国际拟与 PECO III Fund GP Ltd.签署《Amended and Restated
ExemptedLimitedPartnershipAgreement》(以下简称“合伙协议2”)及相关
认购协议,以自有资金投资 North Haven Private Equity Co-Investment
OpportunitiesFundIII(Cayman) LP(以下简称“合伙企业2”或“基金2”)。本次投资的合伙企业2为一家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目标募集规模为不超过15亿美元,其中,英科国际将作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2,000万美元。

  根据《英科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上述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出资金额属于董事长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所投资基金财产份额的认购,也不在基金中任职。

  二、拟投资的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1

  1、合伙企业名称:EnvisionXPartnersFund,L.P.

  2、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和英科国际的认缴出资规模:合伙企业1目标募集规模总额为不超过15,000万美元,英科国际拟认缴出资1,000万美元。
  3、合伙企业投资方向:通过风险投资产生长期资本增值,主要是通过收购、持有和处置由在北美注册或主要经营业务以美国为重点的技术驱动型未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权或股权相关证券(包括可转换债务),以及由普通合伙人全权决定的其他机会主义投资。


  4、组织形式:美国特拉维尔州有限合伙企业

  5、出资方式:美元现金方式出资

  6、普通合伙人:EnvisionXGP,LLC

  7、基金管理人:EnvisionXCapitalManagement,LLC

  8、存续期限:除非根据合伙协议1提前终止,否则合伙企业1将在首次交割后八年内终止,普通合伙人可以酌情再延长两个一年的期限。

  9、退出机制:按项目分配,在最终关闭前按照认缴金额进行项目的退出分配,最终关闭后按照实缴金额进行分配。首次关闭后八年基金1到期,并可酌情延长两年。经普通合伙人及70%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基金1进入清算。
  10、会计处理方法:合伙企业1的会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算。

  (二)合伙企业2

  1、合伙企业名称:NorthHaven PrivateEquityCo-InvestmentOpportunitiesFundIII(Cayman)LP

  2、合伙企业的目标募集规模和英科国际的认缴出资规模:合伙企业2目标募集规模总额为不超过15亿美元,英科国际拟认缴出资2,000万美元。
  3、合伙企业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北美和欧洲的收购和成长型股权机会。
  4、组织形式: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

  5、出资方式:美元现金方式出资

  6、普通合伙人:PECO IIIFundGPLtd.

  7、基金管理人:MorganStanleyInvestmentManagement,Inc

  8、存续期限:9年,由普通合伙人决定(与顾问协商)可延长1年;之
后,经多数有限合伙人同意可延长2次,每次延长1年。普通合伙人可自行决定(与顾问协商)选择(i)不延长基金 2期限;或(ii)在合伙协议2中规定的有限情况下提前终止基金2期限。

  9、退出机制:原则上有限合伙人不允许退伙。除非获得普通合伙人的同意,有限合伙人原则上也不允许出售、转让或抵押合伙企业2的份额。

  10、会计处理方法:合伙企业2的会计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算。

  三、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合伙企业1

  企业名称:EnvisionXGP,LLC

  登记注册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登记编号:SR20230765942;FileNumber7320561

  成立时间:2023年 2月 28日

  注册地址:Corporation Service Company, 251 Little Falls Drive, City of
Wilmington,Countyof NewCastle,Delaware1980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

  实际控制人:AlexLiang

  2、合伙企业2

  企业名称:PECOIIIFundGPLtd.

  登记注册类型:CaymanIslandsExemptedCompany 开曼群岛有限公司
  登记编号:No.397494


  成立时间:2023年 2月 14日

  注册地址:POBox309,UglandHouse,GrandCayman,KY1-1104,CaymanIsland

  经营范围:不受限制,除开曼群岛法律禁止事项

  实际控制人:MaplesCorporateServicesLimited

  (二)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英科医疗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证编号:3044900

  注册资本:50万元港币

  注册办事处地址:Suite1606,16tFloor,Tower2,TheGateway,HarbourCity
  投资者信息:海南英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刘方毅,DAVIDTSEYOUNGCHOU

  公司秘书:瑞丰德永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 5月 4日

  英科国际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合伙企业 1金额为 1,000万美元,
占出资总额比例为 6.67%;认缴出资合伙企业 2 金额 2,000 万美元,占出资
总额比例为1.33%;合计认缴出资总金额为3,000万美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据公司所知,普通合伙人与其他参与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普通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普通合伙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来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1

  1、出资安排

  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后,需按通知分三批次等额出资。第一批将在首次交割后出资;第二批和第三批预计将在首关后的第一个和第二个周年的第一个季度出资。

  2、管理模式

  普通合伙人全权负责合伙企业1的所有事务,对合伙企业1运营的管理和控制完全由普通合伙人负责。

  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1并以合伙企业 1的名义根据合伙协议1执行合伙企业1任何/所有的目标和目的,并执行普通合伙人自行认为与合伙企业 1的业务和运营相关的必要、可取或适当的所有行为。

  3、合伙人退出限制

  按项目分配,在最终关闭前按照认缴金额进行项目的退出分配,最终关闭后按照实缴金额进行分配。首次关闭后八年基金1到期,并可酌情延长两年。经普通合伙人及70%的有限合伙人同意,基金1进入清算。

  4、合伙企业费用

  如合伙协议1所规定,合伙企业1将支付所有归属于合伙企业1活动和投资的费用。

  5、管理费

  合伙企业1将就每个有限合伙人向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人支付年度管理费,其金额相当于下列各项:


  (i)在投资期内,每年支付该有限合伙人认缴总额的百分之二(2%),每年提前支付,不足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ii)从投资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整月开始,并在此后的每个财政季度开始时支付,直到初始交割的八(8)周年,每年支付该有限合伙人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

  (iii)在初始交割结束后合伙企业1的期限被延长到八(8)年之后的任何时期,该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的百分之一(1%),按季度提前支付。对任何合伙人而言,“出资额”是指(a)该合伙人分配给组合投资的出资总额(不包括分配给组织费用或管理费用的出资部分)减去(b)(i)该合伙人与已实现的组合投资有关的出资额和(ii)该合伙人与已被永久全部减值的组合投资有关的出资额。

  6、损益分配

  基金 1将根据普通合伙人的决定进行分配。普通合伙人将有权酌情从任何分配中扣留基金1的开支和负债(包括管理费和其他基金1开支)和任何合理预期的开支和负债的储备金,以及任何必要的税收预扣。此外,普通合伙人可酌情保留可分配金额,用于再投资或支出。

  除短期利息收入外,可分配收益将根据各合伙人对导致可分配收益的投资的出资总额按比例在各合伙人之间进行初步分配(或在与任何投资无关的情况下,根据各合伙人的认缴分配)。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公司)的金额将被分配给普通合伙人(或该关联公司,如适用),并且不受合伙企业 1瀑布型收益分配机制的影响。每个有限合伙人的可分配收益的初步份额将在该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之间按以下优先顺序和方式进一步分配。

  (i)首先,百分之百(10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直到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条款(i)收到的分配总额等于该有限合伙人在该分配日期之前向合伙企业 1所做的出资总额;

  (ii)第二,百分之百(100%)分给该有限合伙人,直到其收到上述第(i)条所述的资本认缴额(从该有限合伙人的资本认缴日期开始计算,直到分配日期)每年复利8%的优先回报;

  (iii)第三,百分之百(100%)给普通合伙人,直到其达到根据第(ii)条和本条(iii)对有限合伙人进行的分配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的收益;和

  (iv)此后,百分之八十(80%)给有限合伙人,百分之二十(20%)给普通合伙人。

  根据上述第(iii)和(iv)条可分配给普通合伙人的金额为“超额收益”。普通合伙人可以自行决定放弃或减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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