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72 深市 国科微


首页 公告 国科微: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国科微: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6

国科微: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23-003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6,1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04%。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3 人,回购价格为 54.60 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合计 3,609,060.00 元。

  2、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17,316,212 股变更为 217,250,112
股。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由公司于 2023年1 月9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6 日,公司通过公司 OA 办公系统发
布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公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对《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0 月 22 日为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50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29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2021 年 10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丧失激励资格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公司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决定调整部分激励对象的授予份额,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上述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9.48 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按照作废处理。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0.90万股调整为201.42万股,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50 人调整为 226 人。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17 日。

  8、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 8 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回购注销共计 13,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已由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注销手续已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办理完成。

  9、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 72.72 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10、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5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404 万股,占公司该时点总股本的
0.3562%,该部分股票已于 2023 年 1 月 3 日上市流通。


  11、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13 人因在本次可解除限售期限前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
司拟回购注销共计 66,1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由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完成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限制性股票登记,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13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上 13 人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需回购注销该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拟回购上述13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 66,100 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因在股份登记后,公司发生权益分派事项,回购价格按调整后的计算。
  2、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82,121,30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72,848,520.40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2021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应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标的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标的股票数量。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 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注销价格调整为:

  P=55.00-0.40=54.60(元/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综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共计 66,100 股,回购
金额共计 3,609,060.00 元。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注销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23 年 1 月 9 日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特通知了债权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要求。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66,100 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04%,股权回购款合计为人民币 3,609,060.00 元,减少股本人民币 66,100元。公司已按照调整后的对应回购价格对前述 1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66,1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已将回购款 3,609,060.00元支付至上述人员个人账户中。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就公司本次
部分限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