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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01

大烨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烨智能”)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2 月 25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及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资格、条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逐项核查、逐项论证相关事项,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审议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公司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95,076,143 股(含 95,076,143 股),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法律、法规变化或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6、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将申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1  储能产品(电池管理系统、混合储能电源模        23,649.69        22,650.00
              块及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

  2    一二次融合配电自动化产品产业化项目        11,178.62        10,590.00

  3            小试车间升级改造项目                14,239.71        13,96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2,800.00        12,800.00

                    合计                          61,868.02        6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使用计划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过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发 布 于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过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发 布 于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过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发 布 于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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