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2 证券简称:科锐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4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作废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作废失效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05.78万股,涉及激励对象109名,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张伟华依法作为征集人就本激励计划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1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情况
(一)激励对象离职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6 人已离职。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第二节第(二)项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其已获授且已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本次作废失效首次授予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41.20 万股。
(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
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与归属条件”第二节第(三)项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An) 业绩考核(Am)
归属安排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100%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8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
第一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4.0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00%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0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
第二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2.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0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2.00%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0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1、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
第三个归属期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3.0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82.00%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 2、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年净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3.00%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82.00%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剔除以下因素影响:公司实施再融资承担的费用、增加或减少的经营主体净利润、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An)或(Am)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 2024 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计算口径,2024 年未达到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本次作废失效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46.424 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89 名;作废失效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156 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14 名。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6 人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41.20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64.58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共计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 205.78 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109 名。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核查意见;
(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