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83,896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32.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8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1,159.98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8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月7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006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8,560.67万元,其中
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为4,315.84万元,待支付的尾款、保证金等237.3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47.6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246.18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尾款、保证金等45.38万元,公司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6月建设完毕,报告期内不存在项目建设投资。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8,560.67万元(包括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4.24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315.84万元,待支付的尾款、保证金等194.71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247.6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余额为200.90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2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8万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8,346.06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4,494.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54,484.38万元(含待支付的发行费用75.3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后净额9.7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星云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1年1月起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
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截至2025
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 资金用途 初始存放 存储余额 备
号 账号 金额 注
福建星云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 59190379 新能源汽车电池智能制
1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福州 4510333 造装备及智能电站变流 23,000.00 145.80
分行营业部 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福建星云电子 中国民生银行 68106 锂电池电芯化成分容设
2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6333 备及小动力电池包组装 3,000.00 55.10
福州闽都支行 自动线设备生产线项目
福建星云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 35050187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
3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62070000 目 2,000.00 已销户
福州五一支行 1779
福建星云电子 中信银行股份 81113010
4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福州 11100626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840.00 已销户
分行 976
合计 38,840.00 200.90 注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972.95万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度
利息收入0.11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95万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度手续费0.01万元)。
(二)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自2025年4月起对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子公
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
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
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 资金用途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
号 账号 注
招商银行股份
1 福建星云电子 有限公司福州 59190379 62,950.00 2,004.81
股份有限公司 4510009
分行营业部
中信银行股份 81113010
2 福建星云电子 有限公司福州 11700931 0.00 700.61
股份有限公司
乌山支行 751
中信银行股份 81113010
3 福建星云电子 有限公司福州 11700933 0.00 1,658.78
股份有限公司
乌山支行 725
兴业银行股份 星云储能系
11801010 统及电池关
福建星云电子 有限公司福建 键部件制造 2.38
4 股份有限公司 自贸试验区福 01003918 0.00
68 和检测中心
州片区分行 项目、补充
中国银行股份 流动资金
福建星云电子 有限公司福建 42218740 524.22
5 股份有限公司 自贸试验区福 1443 0.00
州片区分行
福建星云电子 中国建设银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