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4 证券简称:南京聚隆 公告编号:2021-105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以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维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向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
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预计额度增加 800 万元,本次增加后公司向南京东聚碳纤维复合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销售产品的预计总额为 2800 万元,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中 2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45,900 股,回购价格为 8.8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现阶段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会议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