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189,892,498.70 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为 1,304,780,586.44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 1,186,745,239.02 元,年末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298,928,265.51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股权登记日)实施了 2024 年中期权益分派,
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兼顾了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的表决
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3 票同意的表决
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