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依据新《公
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
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
对照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第一条 为维护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1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3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
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4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 约束力。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本章程提出与公
5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 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起诉,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
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6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自身核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自身核
心竞争优势,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 心竞争优势,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
7 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扩大规模经营,增强市场 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创造良好的
竞争能力,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公司目标,确 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
保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并获得最佳投资效益。 最大化。
第十四条 公司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保障股东的合法权利
8 并确保其得到公平对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
尊重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权益,切实提升公司价
值。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
9 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 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
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价额。
10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
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11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证
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券登记机构”)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以广东凯普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人民币 52,684,494.96 元通过整体变更折为公
司的股本 5,2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剩余净资产人民币 684,494.96 计入公司的资
本公积。各发起人在有限公司所占的出资比例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不包含已转让所持全
相应折为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比例。公司设 部股份的发起人)名称、在公司设立时认购的
立时,发起人股东及其持股比例为: 股份数、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股
认购 权性质如下:
发起人股 股份 持 股 出资 出资 认购
东名称/姓 数额 比 例 方式 时间 发起人股 股份 持 股
名 (万 (%) 东名称/姓 数额 比 例 出资 出资
股) 名 (万 (%) 方式 时间
股)
2010
香港科技 净资 2010
2,942 56.5 年 6 香港科技 净资
创业股份 产折 2,942 56.5 年 6
.30 8 月 30 创业股份 产折
有限公司 股 .30 8 月 30
日 有限公司 股
日
2010
潮州市合 净资 2010
12 1,014 19.5 年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