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11 深市 美力科技


首页 公告 美力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美力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告日期:2021-03-18

美力科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资金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重要骨干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14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人,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
期间公司回购的股份 5,499,800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3.0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7.91 元/股,合计不超过 400万股。

  6、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履行相关程序后,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解锁。

  8、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受益权。

  9、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并对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10、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1、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文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美  指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力科技、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                指  章碧鸿先生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  指  章碧鸿先生
司实际控制人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  指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
                            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管理办法》            指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计划中如存在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情况,主要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目录


声明 ......1
释义 ......5
第一章 总则 ......7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8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8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8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9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10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1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10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购买价格和定价依据......10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与锁定期......12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2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2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4

  一、管理架构 ......14

  二、持有人会议 ......14

  三、管理委员会 ......16

  四、持有人......19

  五、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19

  六、管理机构 ......20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处置办法 ......21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21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21

  三、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21

  四、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置办法......22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应承担的税收和费用......22
第七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23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23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23
第八章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24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25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26

                  第一章  总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4 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本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三)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确定。参与对象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有持有人均在上市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与上市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领取报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

  (一)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五)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重要骨干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114 人,其中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 6 人,最终参与人员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持有人          职务      持有股数上限    持有份额上限  占持股计划的
                                    (万股)        (万份)        比例

 王国莲(注 1)  董事、副总经              60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