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7 证券简称:拓斯达 公告编号:2025-082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黄代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公告编号:2025-072),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黄代波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即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6 年 2 月 23 日)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524%。(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下同)。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黄代波先生出具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代波先生本次已减持股份4,345,200 股,其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期限内将不再减持。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
称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 2025 年 12 月 19
黄代波 交易 日至2025年12月 30.16 4,345,200 0.9196%
25 日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143,309 3.8398% 13,798,109 2.9202%
其中:无限售 4,535,827 0.9600% 190,627 0.040%
黄代波 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 13,607,482 2.8799% 13,607,482 2.880%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黄代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黄代波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
在本人或本人近亲属任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本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额的 25%。本人离职后六个月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本人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时,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累计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可能达到本人所持公司股票数量的 100%,具体减持比例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二级市场等,期间存在除权除息情形的,将进行相应的调整。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承诺如下约束措施: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十二个月。②若本人减持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发行价,本人自愿向公司以现金方式交付发行价与减持价格的差额乘以减持股数的金额。③本人不得作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出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本人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④若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或受相关处罚,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黄代波先生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黄代波先生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其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将不再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4、黄代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黄代波先生出具的《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