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5-098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或废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制定或废止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
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适应性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第一条
为维护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为维护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定,制订本章程。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东莞市金太阳研磨有限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 公司系东莞市金太阳研磨有限公司按原帐面净资产值折
折股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1900770950125W。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名称: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英
公司的英文名称:DONGGUAN GOLDEN SUN 文名称:DONGGUAN GOLDEN SUN ABRASIVES CO.,
ABRASIVES CO., LTD. LTD.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环路 1 号。 第五条
邮政编码:523821。 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环路 1 号;邮政编
码:523821。
第五条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8,347,826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8,347,826 元。
第六条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
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新增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八条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责任。
第九条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本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中所称“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的含义分别与《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所称的
“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相同。
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坦诚自信、追求卓越、实现自我。 公司的经营宗旨:坦诚自信、追求卓越、实现自我。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 第十五条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 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含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 特种设备制造);软件开发;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合金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 属矿及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制造;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 第十七条
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
第十六条 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 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 股支付相同价额。
同价额。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币壹元。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