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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太阳: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01

金太阳: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06            证券简称:金太阳              公告编号:2023-066
              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 2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共计 11,700 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实际授予股票的 0.2158%,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083%,回购金额为 69,186 元。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 7月 31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0,128,700 股变更为 140,117,000 股。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
名单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没有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 年 12 月 13 日,监事会针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2019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日。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 56 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3,614,000 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

    6、2020 年 7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7 月 8 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7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10 名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643,000 股限制性股票,预留
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24 日。

    8、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 55 名首次授予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442,400 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同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9.58 元/股调整为 9.50 元/股。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
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5 月 7 日,55 名首次授予对象的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的 1,442,400 股上市流通。

    9、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 3名(其中:1 名首次授予对象,2 名预留部分授予对象)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23,000 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的 0.5403%,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46%。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办理完成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0、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 7 名预留部分授予对象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11,500 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同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9.50 元/股调整为 9.22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1.08 元/股调整为 10.80 元/股。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1 年 7 月 26 日,7 名预留部分授予对象的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 311,500 股上市流通。

    11、2022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 54 名首次授予对象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079,400 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
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 年 5 月 13 日,54 名首次
授予对象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079,400 股上市流通。

    12、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对2 名(其中:1 名首次授予对象,1 名预留部分授予对象)离职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9,800 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股票的 0.2302%,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5%。


    13、2022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9.22 元/股调整为 5.91 元/股,尚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由 1,079,400 股调整为 1,619,100 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0.80 元/股调整为 6.97 元/股,尚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由
311,500 股调整为 467,250 股。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
1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
54 位变更为 53 名。公司董事会对 1 名首次授予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3,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91 元/股。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4、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1 名首次授予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3,6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91 元/股。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完成办理
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 3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8,300 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股票的0.4299%,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131%。

    15、2022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 467,250 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2 年8 月 4 日。

    16、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从 53 位变更为 51 名。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7、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 名首次授予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共计 11,7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5.91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实际授予股票的 0.2158%,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083%。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价格、数量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2 名原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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