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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特股份: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7-06


证券代码:300600      证券简称:瑞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8年5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00000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6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7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6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18年7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182                  龚瑞良

2      08*****210                  苏州瑞特投资有限公司

3      08*****225                  苏州开瑞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4      02*****657                  俞秋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29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13日。六、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6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735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常熟市虞山镇高新技术产业园青岛路2号

  咨询联系人:王东、伍宏发

    咨询电话:0512—523456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转增股本的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常熟瑞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