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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康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公告日期:2021-11-03

欧普康视: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95                                证券简称:欧普康视
    欧普康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UTEK CHINA INC

          (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4899 号)

    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二〇二一年九月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提示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本募集说明书中如有涉及未来的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1、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已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在通过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本公司将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42,525,408 股(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4,155.12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接触镜和配套产品产业化项目                  41,760.00          41,760.00

 2  社区化眼视光服务终端建设项目              177,868.00          162,395.12

                  合计                          219,628.00          204,155.12

  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7、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1)国家行业政策的变化和产品法律风险

  ①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从事的业务属于“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中的“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行业,管理类别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Ⅲ类医疗器械。公司产品属于许可经营产品,若未来相关医疗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②医疗改革政策影响的风险

  2019 年 7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明确鼓
励各地结合实际通过“两票制”等方式减少高值医用耗材流通环节,推动购销行为公开透明。2021 年 4 月,国家医保局等八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由国家拟定基本政策和要求,组织各地区形成联盟,以公立医疗机构为执行主体,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探索完善集采政策,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促进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患者负担”。目前,部分省市已陆续启动针对本地区的医用耗材“两票制”方案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案,并不断扩大政策范围。

  目前,公司产品未纳入医保范围。未来若公司主要产品纳入医保范围,因医保谈判可能涉及降价,会对公司产品售价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主要产品未来纳入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范围,公司如果未能中标政府集中带量采购或中标单价过低,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③贸易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 XO 镜片原材料属于民生类产品,不属于贸易管控的品种。公司海外原材料进口市场面临进口国及出口国贸易环境变动因素等政策方面的不确定性,随着各国贸易政策的不断变化,不排除未来相关国家对镜片原材料产品的出口贸易政策、我国进口相关产品贸易政策等方面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公司可能面临贸易政策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的风险。

  ④产品使用法律风险

  公司产品为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产品质量以及用户个体差异、使用不当等因素将会导致一定的使用安全风险,若因上述因素造成使用者伤害,可能会引起与公司产品相关的法律诉讼、仲裁,从而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2)现有产品结构单一可能导致的风险

  公司销售收入目前主要依赖角膜塑形镜。报告期内,公司角膜塑形镜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7.63%、67.62%、59.90%和 56.95%,产品结构相对单一。主要产品较为集中使得公司的经营业绩较为依赖角膜塑形镜,若近视矫治市场发生重大波动,或者由于替代产品的出现导致市场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大幅减少,或者由于竞争对手同类产品的推出,可能会导致公司现有主要产品竞争优势丧失,进而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销售区域较为集中的风险

  华东地区是公司产品的主要销售区域。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在华东地区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1.99%、60.94%、63.85%和 63.46%。公司在华东地区销售比例较高与公司的市场开拓战略、公司产品的市场认知度及地区消费差异等密切相关。公司近年在深耕华东市场的情况下,亦努力提升其他各地区市场的销售,其他地区市场的销售均保持增长,但基于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以及市场开拓的长期性。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业务收入仍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若华东地区销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财务风险

  ①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角膜塑形镜毛利率分别为 90.46% 、90.92%、
90.21%和 89.02%,毛利率相对较高。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应对角膜塑形镜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医疗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原材料整体价格水平上涨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导致角膜塑形镜毛利率下滑,从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②存货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期末存货余额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891.36 万元、5,350.67 万元、
7,237.70 万元和 8,841.88 万元,库龄在 1 年以上的存货余额分别为 307.63 万
元、728.91 万元、936.29 万元和 1,052.91 万元,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6.28%、13.62%、12.93%和 11.91%,库龄在 1 年以上的存货余额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视光服务终端,需要对库存商品框架镜、护理产品等进行备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现减值的情形。

  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自产产品不断丰富和本次募投项目后续投产,公司存货余额仍有进一步增长的趋势。若未来市场需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公司不能有效拓宽销售渠道、优化库存管理、合理控制存货规模等,可能产生因存货积压导致跌价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③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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