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3 证券简称:新雷能 公告编号:2025-066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05.0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15 元/股
根据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0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83名激励对象授予60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
过70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4,249.8469万股的1.30%。其中,首次授予605.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12%,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5.82%;预留授予1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8%,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4.18%。
3、授予价格:9.15元/股。
4、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2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4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5、任职期限: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具体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不低于 20%。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不低于 60%。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不低于 1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具体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
不低于 60%。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
不低于 1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7、组织单元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组织单元按年度设定绩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与其所属组织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各组织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各组织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
组织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组织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8、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
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组织单元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评价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 0.8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2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披露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3、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9月29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