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2 证券简称:华凯易佰 公告编号:2025-035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凯易佰”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04,845,869 股变更为 404,361,469 股,本
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稳定性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79,915,713 19.74% -484,400 79,431,313 19.64%
无限售条件流 324,930,156 80.26% 0 324,930,156 80.36%
通股
股份总数 404,845,869 100.00% -484,400 404,361,469 100.00%
注: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为准。
二、全面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华凯易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制度、规则亦作出相应修订。
同时基于前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另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最新规定,公司将调整董事会结构,增设一名职工董事(在原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在此背景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484.5869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436.1469 万
元。 元。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公
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
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
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
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 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 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
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值。
第二十条 公司系由原湖南华凯创意展览服务
第十九条 公司系由原湖南华凯创意展览服务有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各发起人于 2014 年 4
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各发起人以其持有原湖南 月 10 日以其持有原湖南华凯创意展览服务有限华凯创意展览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 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出资认购公司设立时产出资认购公司设立时的全部股份,发起人姓名 的全部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或者名称、认购股份数与持股比例如下:…… 8,067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公司发
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份数与持股比例如
下:……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484.5869 万股。股 第 二 十 一 条 公 司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数 为
本结构为普通股 40,484.5869 万股。 40,436.1469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436.1469 万股。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借款等形
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照本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 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
何资助。 人取得本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
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
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的其他方式。 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要约方式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进行。
公司采用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参照《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 第三十条 公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