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1 证券简称:万 里 马 公告编号:2025-057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
2.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46 元/份
3.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101.4 万份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 激励工具:股票期权。
2. 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 权益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共计 20,280,000
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 405,673,777 股的 5.00%。其中,首次授 予 19,266,000 份,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 95.0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4.75%;预留授予 1,014,000 份,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 总额的 5.00%,占本激励计划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5%。
预留的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否则作废失效。
4.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65 人,包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激励对象应当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以及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 (含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本激励计划拟授 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数量(份) 例 日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1 苏继祥 董事会秘书 中国 1,200,000 5.92% 0.30%
2 沈亦民 副总经理 中国 1,200,000 5.92% 0.30%
3 许晓敏 财务总监 中国 1,200,000 5.92% 0.30%
4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 15,666,000 77.24% 3.86%
(62 人)
5 预留 1,014,000 5.00% 0.25%
合计 20,280,000 100.00% 5.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注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46 元/份。
6. 时间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 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4 个月。
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 13 个月、25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3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5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行权期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者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办理注销。
7. 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行权安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排 核年度 营业收入增长率 净利润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2025 年 以 2024 年为基 以 2024 年为基 500万元 扭亏为盈
行权期 数,不低于 10% 数,不低于 8%
第二个 2026 年 以 2024 年为基 以 2024 年为基 1,500 万 1,000 万
行权期 数,不低于 18% 数,不低于 15% 元 元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A≥Am X1=100%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A) An≤A<Am X1=80%
A<An X1=0%
B≥Bm X2=100%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
(B) Bn≤B<Bm X2=80%
B<Bn X2=0%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X 的确定规则 X=max(X1,X2)
(X 取 X1 和 X2 的最大值)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利润表列报的营业总收入,包含营业收入、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等。
注2: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并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若有)实施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作为计算依据。
注3: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设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公司有关制度实施。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 年、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行权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于相应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C 三个等级,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可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5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