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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90 深市 移为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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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为通信:关于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用办公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13

 证券代码:300590        证券简称:移为通信        公告编号:2018-016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用办公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召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定制协议>暨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用办公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买受方,使用募集资金与自筹资金合计不超过28,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具体总价款以最终签署的购房合同为准),购买位于上海市七宝生态商务区17-04地块的标准办公7号(暂定)房屋,建筑面积约5,9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作为募投项目研发用办公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1、购置方: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移为通信”或“受

让方”)

    2、交易对方:上海万睿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

    3、交易标的:七宝生态商务区17-04 地块的标准办公7号(暂定)房屋

    4、交易标的坐落:上海市七宝17-04地块东北角区域

    5、房屋用途:办公

    6、交易标的建筑面积:约5,9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7、购置价格及资金来源:移为通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与自筹资金合计不超过

28,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购置该房产(具体总价款以最

终签署的购房合同为准)。

    8、交易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出让方已签署《房屋定制协议》,根

据该协议的有关约定,移为通信与出让方将另行签署《上海市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并履行相关义务。

    9、本次交易对方上海万睿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万睿房地产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一川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龙路1333弄73号1层

    4、营业执照注册号:91310112MA1GBR998Y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建筑装潢装饰建设工程

专业施工(凭许可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 决策程序

    1、2015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

权董事会办理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实施地购买及装修房产。

    2、2018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房屋定制协议>暨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用办公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买受方,使用募集资金与自筹资金合计不超过28,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预计不超过8,000万元(具体总价款以最终签署的购房合同为准),购买位于上海市七宝生态商务区17-04地块的标准办公7号(暂定)房屋,建筑面积约5,9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作为募投项目研发用办公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本次购置办公用房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范围,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签署《房屋定制协议》暨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用办公楼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不断优化研发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次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用办公楼,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购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用办公楼,是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的体现,有助于公司实现持续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不断优化研发布局,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移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