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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28

江龙船艇: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60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正副本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未来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与舟山市普陀环岛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普陀”或“甲方”)签订了《67m滚装客船设计、建造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除本合同之外,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的连续 12 个月内,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8 日与舟山普陀签订了《22 标
准车位滚装客船设计、建造项目合同》,属于同一交易对手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方舟山普陀在连续 12 个月内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到 12,287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7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名称:舟山市普陀环岛客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乐五益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茅草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客户舟山普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双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

        年度          合同含税金额(万元)  占年度营业收入总额比例

      2019 年                3,340                  6.06%

      2020年                2,623                  4.28%

      2021年                  0                    0%

    2022年1-6月              5,848                  8.47%

  注:2022年1-6月新签合同的比例是以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计算得出。
  4、履约能力分析:客户舟山普陀资信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1 艘 67m 滚装客船;

  2、合同金额:6,439 万元;

  3、合同签署时间:2022 年 9 月 28 日;

  4、生效条件: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正副本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5、交付时间: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 20 个月内完成;

  6、支付方式:根据进度分期付款;


  7、主要违约责任:

  (1)如未按期交船,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实际试航航速未达到设计航速要求的,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6,439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9.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方舟山普陀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到12,287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7.79%。本合同成功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1-2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高速客船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高速客船系列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亦充分体现了公司与客户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产品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交易对手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在本合同正副本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2、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市场、政策、经济等不可预见的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它相关说明

  1、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67m滚装客船设计、建造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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