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6-005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泰国孙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向泰国孙公司追加投资的情况概述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泰国孙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为积极响应海外客户需求,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倍永华科技有限公司(新加坡)(以下简称“新加坡倍永华”)向泰国孙公司倍永华新技术有限公司(泰国)(以下简称“泰国倍永华”)追加投资的额度不超过 4500 万美元。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将用于泰国倍永华公司日常经营支持、二期工厂的投资建设以及购买设备设施等。
为确保上述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向泰国倍永华追加投资事项,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向泰国倍永华追加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泰国倍永华追加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尚需履行无锡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备案或审批手续,相关审批程序、获批的额度和实施的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追加投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以货币形式出资
(二)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倍永华新技术有限公司(泰国)
2、注册登记编号:0105567093259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金:60000 万泰铢
5、注册地址:700/12 Moo 10, Nong Irun Subdistrict, Ban Bueng District, Chon
Buri Province, 20220 Thailand
6、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包括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制造和销售;金属结构及金属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通过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倍永华科技有限公司(新加坡)持有泰国倍永华公司 99.99%;自然人 MR.LI.GONG 持有泰国倍永华公司 0.01%。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泰铢;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712.26 6,408.02
负债总额 998.62 0.3
净资产 53,713.64 6,407.72
项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已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528.67 -8.11
净利润 -422.93 -6.49
三、本次追加投资的目的、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追加投资的目的
本次追加投资是围绕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和响应客户需求所做出的慎重决策,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提升现有产能,进一步加强对下游客户的供应链稳定,增强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追加投资事项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或审批,能否取得相关的备案或审批、获批的额度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争取尽早完成相关备案或审批手续。
2、泰国的政策体系、法律规定、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
异,泰国倍永华在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本次追加投资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加强了解和熟悉泰国的法律体系、投资体系等相关事项,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关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追加投资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追加投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的追加投资事项将有利于增强泰国倍永华公司的资金实力,扩大海外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海外产品服务供应能力,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以及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追加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