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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开润股份: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润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23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0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5,695,415.11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217,304,584.89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 1 月 3 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02 号《验资报告》”。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43 号)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22,792,104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2,792,104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673,506,673.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4,849,299.95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为 658,657,373.25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3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2020 年,公司补充流动资
金 67,013,025.91 元,“优质出行软包制造项目”直接投入 8,151,526.87 元。(2)2021 年,
“优质出行软包制造项目”直接投入 48,953,866.32 元。(3)2022 年,根据公司《关于调整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将“优质出行软包制造项目”调整为“滁州软包与服装制造项目”,“滁州软包与服装制造项目”直接投入 48,114,727.20 元。(4)2023 年,“滁州软包与服装制造项目”直接投入 14,685,463.07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186,918,609.37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765.53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和
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 8,186,667.18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38,571,877.17 元。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2020 年,公司补充流动资金198,500,000.00 元。(2)2021 年,“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直接投入3,207,740.75 元;“印尼箱包生产基地项目”直接投入 61,205,300.38 元。(3)2022 年,“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直接投入 1,304,653.69 元;“印尼箱包生产基地项目”直接投入 84,076,301.33 元。(4)2023 年,根据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印尼箱包生产基地项目”调整为“印尼箱包与服装生产基地”,“印尼箱包与服装生产基地”直接投入 48,816,260.71 元;“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直接投入 13,815.7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累计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397,124,072.61 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13,380.45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 18,908,454.90元,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90,000,000.00 元,
汇兑损失 530,883.16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合计为 189,897,491.93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 年 1 月,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104016000083487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下辖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172872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6 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
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开立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1040160000834870)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益已转入公司的基本结算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 年 12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安徽滁润服装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下辖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766624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期末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3401040160000834870            —  已注

                                                                              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631728729            38,491,150.7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江东大道支 637666249                80,726.40

 行

                  合  计                                        38,571,877.17

  注:募集资金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0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0 年 11 月,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0104016000085452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1 月,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
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下辖的徽商银行滁州丰乐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2302108852100000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年11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KORRUN (HK) LIMITED、FORMOSA BAG(SG)PTE.LTD.、PT FORMOSA BAG INDONESIA、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下辖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2422569、NRA066154、NRA066146、NRA06616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1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滁州琅琊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1302871900002752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2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
公司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开立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401040160000854522)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募集资金利
息收益已转入公司的基本结算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1 年 4 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PT FORMOSA BAG INDONESIA、中国银行(香
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000900826475)。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将原“印尼箱包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账户:NRA066162)变更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雅加达分行,账户:100000900826475),同时,公司已完成原募集资金专户 NRA066162 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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