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完成销户的背景下,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对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10,184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33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84.7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9,962,264.1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0,037,72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39 号)。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 7,636.2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上述募投资金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截至 2024 年
号 目 实际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12 月 31 投
入进度
光刻胶及其配光刻胶及其配套
1 套化学品新建化学品新建项目 47,000.00 27,302.77 27,471.54 100.00%
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11,701.00 11,807.21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7,000.00 39,003.77 39,278.75 100.00%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不一致,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用于投资项目,故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39,278.75 万元,其中
用于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 27,471.54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1,807.21 万元,承诺投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承诺投资金额部分为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净额。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 年 11 月完成注销手续。
二、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做延期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状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1 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自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来,在实际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整体投资金额、募投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的情况下,始终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截至2024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大部分厂房建设和设备产线布局,且部分产能已根据战略和需求调整率先开展试生产工作。同时,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继续积极推进项目的建设。但由于受自有资金投入进度、项目
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生产设备调试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尚有部分环节未完成,使得募投项目的整体实际建设及使用进度与原计划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积极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与协调,截至目前,本项目仍在正常进行过程中,公司结合目前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决定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投资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部分子项目先行实现试生产、部分子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
推进,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三、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最新进展
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主要分为 2 个子项目,各子项目目前进展如下:
序 投资项目 项目明细 进展及后期计划
号
产线主体已基本
产线 1:年产 6000 万平方米感光干膜光建成,设备已完
刻胶 成调试、改进,于
1 年产 1.20 亿平方米感光干 2025 年第二季度
膜光刻胶项目 进行试生产
产线 2:年产 6000 万平方米感光干膜光预计于 2025 年
刻胶 年底前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年产 1.53 万吨显示用光刻年产 1.53 万吨显示用光刻胶、半导体光预计于 2025 年
2 胶、半导体光刻胶及配套化刻胶及配套化学品项目 年底前达到预定
学品项目 可使用状态
四、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向、项目基本实施内容、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并经审慎研究决定,旨在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质量,实现募投项目建设目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
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政策导向,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部分子项目先行实现试生产、部分子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自有资金投入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验收审批预计情况等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相关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募投项目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保荐人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