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增减与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工商变更事宜,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平治信息技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平治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或“本公司”)、公司股东、职工和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其他 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 2620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 2620 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20 号 人民币普通股 1,000 万股(以下称“首 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次公开发行”),于 2016 年 12 月 13 币普通股 1,000 万股(以下称“首次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开发行”),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事长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表人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三 会选举产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的董事为公司董事长。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
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
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
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 第十一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
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第十三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
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 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 人员。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 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七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服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 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 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出络出版物出版;网络文化经营;广播 版物出版;网络文化经营;广播电视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 节目制作经营;音像制品制作;电视电视剧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信息 剧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信息网络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影发行;广播 传播视听节目;电影发行;广播电视电视节目传送;建设工程施工;广播 节目传送;建设工程施工;广播电视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 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通信设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系统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 市场营销策划;健康咨询服务(不含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摄像及视频 诊疗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制作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 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微特电务;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光缆制造;机及组件制造;光缆制造;光纤制造;光纤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信息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 安全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智能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移动通信 家庭网关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音响设 光通信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数
备制造;数字家庭产品制造;家用电 字家庭产品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集成电路销 用电器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 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元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终 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端测试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广 造;网络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 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光电设备);光电子器件制造;数字视频 子器件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监控系统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人 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工智能硬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 通讯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国子元器件批发;国内贸易代理;互联 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要许可的商品);电线、电缆经营;电线、电缆经营;光学仪器销售;光 光学仪器销售;光纤销售;光通信设纤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光缆销售;备销售;光缆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终组件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 端测试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 售;音响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 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通讯设统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物联网设备 备修理;物联网设备制造;智能家庭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 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对外承包工程; 售;对外承包工程;广播影视设备销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子真空器件制 售;电子真空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 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真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集成电 空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路芯片及产品销售;云计算设备制造;售;云计算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 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体育消制造;体育消费用智能设备制造;家 费用智能设备制造;家用视听设备销用视听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云计算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 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电机
销售;电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 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车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 载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汽备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 车零配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器设备销 设备批发;计算器设备销售;软件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 售;电子产品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 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个人卫生用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 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消毒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服 (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服饰零售;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 针纺织品销售;化妆品零售;金属工零售;金属工具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具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 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
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 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付相同价额。
第二十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
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发起人为杭州齐智投资管理 公司发起人为杭州齐智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