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563 证券简称:神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任凤娟、汤建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2,256,2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3.66%,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24.06%)的实际控制人任凤娟女士、汤建
康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47,700 股(占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0.99%)。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任凤娟女士、汤建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任凤娟、汤建康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任凤娟持有本公司股份 36,392,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3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20.72%);汤建康持有本公司股份 5,863,67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2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3.3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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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747,7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0.99%(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 2025 年 4 月 3 日至 2025 年 7 月 2 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
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任凤娟、汤建康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任凤娟、汤建康承诺:
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任凤娟、汤晓楠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本条承诺不因任凤娟、汤晓楠职务的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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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公司若出现需另行聘请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且该新聘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的股权,本人将促使其按照前述股份锁定的要求签署相关承诺。
(2)减持意向
①任凤娟减持意向
在满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情形下,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神宇股份总股本的 5%,若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实际减持数量未达神宇股份总股本的 5%,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
②汤建康减持意向
在满足“在任凤娟、汤晓楠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规定情况下,在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神宇股份总股本的 5%,若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实际减持数量未达神宇股份总股本的 5%,剩余未减持股份数量不累计到第二年。
截至本公告日,任凤娟女士、汤建康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任凤娟女士、汤建康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任凤娟女士、汤建康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任凤娟女士、汤建康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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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之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之情形;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实际控制人任凤娟女士、汤建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