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55 证券简称:ST路通 公告编号:2026-016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 182 号 F555 会
议室。
(6)本次股东会议案 1 至议案 3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无锡路通
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谈文舒先生主持。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6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8,610,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055%。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6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2,517,0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120,7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560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6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7,490,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451%。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 2026 年 1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4)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424,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254%;反对 3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737%;弃权 12,8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 41,880,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039%;反对 37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9%;弃权 26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2%。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629,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4859%;反对 1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2%;弃权 12,8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2,085,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56%;反对 16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2%;弃权 26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2%。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5,638,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975%;反对 15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6%;弃权 12,8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0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2,094,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70%;反对 15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28%;弃权 26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02%。
该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罢免王晓芳女士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
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991,0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464%;反对 12,6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30%;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2,447,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70%;反对 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8%;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该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高翔为公司董事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65,567,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4072%;反对 12,93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533%;弃权 10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2,023,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00%;反对 38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20%;弃权 10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0%。
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荣杰、陈连杰;
3、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