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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46 深市 雄帝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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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300546            证券简称:雄帝科技            公告编号:2025 - 025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分
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涉及激励对象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决定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必要程序

  (一)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安鹤男先生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二)2024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 年 3 月 23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四)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六)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3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以及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人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0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属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本次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自 2025 年 4 月 25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以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履行当前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