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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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322,127,246.6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22,842,297.33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44,085,186.1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35,194,261.42 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应满足“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等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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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保障公司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127,246.64 79,641,695.79 6,886,167.88
(元)
研发投入(元) 147,028,447.97 174,477,124.52 178,171,875.40
营业收入(元) 1,401,059,378.93 2,256,824,745.15 2,398,875,103.4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44,085,186.17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35,194,261.42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78,533,127.6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499,677,447.89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8.25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否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报表2024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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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且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保障公司稳定经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公司综合考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公司本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2024 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47,118,545.81 元。基于
自身生产经营及运营需求,部分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实施分红。
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加强市场开拓,强化科技创新,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努力提高盈利能力,改善母公司的财务状况,推动公司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