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3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辰安科技,证券代码:300523)于 2018
年2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2017-093)。因前述事项构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6日开始起继续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7-098)。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发布有关事项进展公告。
2018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8年1月31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5号),根据上述函件要求,公司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的问题逐项落实并积极准备回复材料,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截至目前,问询函回复相关工作均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辰安科技,证券代码:300523)将于2018年2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待取得相关主管国资管理机构备案/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