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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16-06-07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nan Sundy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
(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55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二零一六年六月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6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三德科技”)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网(http://www.secutimes.com)、中国证券网(http://www.cnstock.com)、中证网(http://www.cs.com.cn)、中国资本证券网(http://www.ccstock.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及其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一致。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三德控股承诺:(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2)三德科技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2.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朱先德承诺:(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总数的25%。(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的股份。(4)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5)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6)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3.公司股东、朱先德之弟朱先富承诺: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4.公司股东、董事陈开和,公司股东、副总经理周智勇,公司股东、原副
总经理朱明轩承诺:(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持有三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三德科技股份总数的 25%。(3)在离
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三德科技的股份。(4)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
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三德
科技股份;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
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5)发行人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
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6)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放弃履行该承诺。
5.公司股东、监事会主席朱宇宙承诺:(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
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持有三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三德科技股份
总数的 25%。(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三德科技的股份。(4)在
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持有三德科技股份;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持有的三德科技股
份。
6.公司股东吴汉炯承诺: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7.公司股东廖立平承诺: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
8.公司股东联晖科力远、和恒投资、和隆投资、麓谷创投承诺:自三德科
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本公司所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
等股份。
9.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总经理胡鹏飞,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唐芳
东,财务总监杨智姬承诺:(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2)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三
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三德科技股份总数的 25%。(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4)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
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
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5)发行人上市后
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
月的锁定期。(6)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1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监事赵丽娥、杨军承诺:(1)自三德科技股票上
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
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德科技回购该等股份。(2)在上
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三德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股份总数的 25%。(3)在离职半年内,本
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三德科技的股份。(4)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在三德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德科技股份
二、主要股东持股意向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三德控股承诺:(1)在本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
公司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若出现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
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本公司需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实施减持行为,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2)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三德
科技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
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3)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上述相关承诺时的约束
措施如下:①由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
实及原因;②承诺人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
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③由发行人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
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④承诺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
收益归发行人所有;⑤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
损失的,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朱先德承诺:(1)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将
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若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本人需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2)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
调整。(3)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3.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陈开和承诺:(1)若减持持有发行
人的股份,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①承诺的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②如发
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2)若在锁定期届满
后第一年内减持的,减持比例将不超过本次发行时本人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数额
的 10%;若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时本人所
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数额的 20%。(3)上述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4)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三德科技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5)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减持价格承诺。(6)将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转
让发行人股票。实施减持行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予以公告。(7)
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上述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①由发行人及时、充分披
露承诺人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事实及原因;②承诺人及时作出合法、
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投资者的权益;③
由发行人董事会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④承诺
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⑤承诺人未履行
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发行人或投资者的
损失。
4.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朱先富、朱宇宙承诺:(1)若减持持有发
行人的股份,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①承诺的持有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②如
发生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2)若在锁定期届
满后第一年内减持的,减持比例将不超过本次发行时本人所持发行人全部股份数
额的 10%;若在锁定期届满后第二年内减持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时本人
所持有发行人全部股份数额的 20%。(3)上述减持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4)自三德科技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三德科技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