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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讯达: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300514        证券简称:友讯达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友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珠宝文化产业园20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董银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0人,代表股份16,37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8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12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6.064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8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24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123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89人,代表股份4,27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99%。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01 提名崔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4,138,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3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42,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171%。

  崔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提名崔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4,094,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6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998,1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6862%。

  崔霞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2.01 提名袁祖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4,330,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234,1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004%。

  袁祖良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提名成湘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14,294,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8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198,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592%。

  成湘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0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02 %;反对 6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05%;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1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898%;反对 64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775%;弃权 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27%。
  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0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60 %;反对 6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5%;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735%;反对 6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56%;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9%。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0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63 %;反对 6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15%;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132%;反对 66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256%;弃权 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8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868 %;反对 5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0%;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8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749%;反对 58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246%;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5%。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2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130 %;反对 60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63%;弃权 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450%;反对 60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429%;弃权 4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2%。
  本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165 %;反对 6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49%;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0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165%;反对 6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49%;弃权 1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7%。
  该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69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31 %;反对 6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08%;弃权 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0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1328%;反对 66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377%;弃权 1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4%。
  本议案表决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2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33 %;反对 5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21%;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3,63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92%;反对 59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120%;弃权 4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88%。
  本议案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子议案:


  11.01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74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