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5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5 月 19 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用于委托理财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但委托理财获
取的收益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应包含在初始投资金额内,且决议有效期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
资额度。
2025 年 12 月 19 日,公司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银行”)网上银行分别购买了阳光金天天盈 8 号理财产品、阳光金天天盈 31 号
理财产品 1,000.00 万元、1,50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购买产品的主要情况
购买主体 产品管 产品托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 预计年化收 资金
理人 管人 (万元) 类型 益率 来源
光大理财有 阳光金天天盈 8 固定收益类、
公司 限责任公司 光大银行 号理财产品 1,000.00 非保本浮动 不适用 自有资金
收益型
光大理财有 阳光金天天盈 31 固定收益类、
公司 限责任公司 光大银行 号理财产品 1,500.00 非保本浮动 不适用 自有资金
收益型
公司与上述产品管理人、产品托管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公司通过光大银行网上交易系统分别签署了光大理财阳光金天天盈 8 号理财产品及阳光金天天盈 31 号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产品说明书》《投资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
1、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1)投资范围
产品投资范围为投资于境内外市场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1)银行存款、同业存单;2)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大额存单等;3)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4)以上述资产为投资标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资产管理产品,以及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产品不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2)投资比例
1)产品 100%投资于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其中,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银行存款及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的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 50%。产品将会在产品成立日之后的 15 个交易所工作日内使资产配置比例符合上述规定。非因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上述比例限制的,产品管理人在流动性受限资产可出售、可转让或者恢复交易的 15 个交易日内调整至符合要求。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占产品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3)在开放日前一工作日内,理财产品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应当不低于该产品资产净值的 10%。
4)直接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在开放日不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理财产品规模变动等因素导致理财产品不符合本条规定比例限制的,该理财产品不得主动新增投资流动性受限资产。
5)产品若投资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并且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资产,其投资比例应低于该产品净资产 50%。非因管理人主观因素导致突破前
2、风险评级:较低风险(二星级)。
3、业绩比较基准
1)阳光金天天盈 8 号:A 类份额:2.00%-2.50%,C 类份额:2.00%-2.50%,
T 类份额:2.00%-2.50%;
2)阳光金天天盈 31 号:A 类份额:1.50%-1.80%。
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银行存款及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的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 50%,低波动资产占比较高,业绩比较基准根据产品定位、目标策略、历史数据等综合制定。业绩比较基准是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设定的投资目标,业绩比较基准不是预期收益率,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收益的承诺。
4、产品开放日:产品成立后每个交易所工作日为开放日,开放日可办理申购、赎回等交易(遇非交易所工作日顺延)。
5、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产品的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收市后计算的相应类别产品份额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收益分配前的相应类别产品份额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产品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产品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3)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产品管理人有权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机构、自律规则的规定。
(4)产品管理人在不损害产品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须在新的原则实施前 2 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6、费用
(1)认/申购费率:0.00%。
(2)赎回费率:0.00%。
(3)管理费率(年化):0.03%。
(4)销售服务费率(年化):A 类份额:0.03%。
(5)托管费率(年化):0.03%。
7、分红方式: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默认为现金分红。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流动性风险:理财产品可能无法通过变现资产等途径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满足该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赎回需求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若在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产品管理人可以根据理财产品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投资者在理财产品的暂停赎回日(若有,以公告披露为准)无提前终止权或赎回权。上述情况将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理财产品的理财期限内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的投资范围内,产品整体流动性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因市场交易量不足、金融资产不能及时变现或无法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交易等情形导致流动性风险。产品管理人将定期评估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水平,使得流动性资产配置比例保持在适当水平下,综合平衡投资收益和可能出现的投资者赎回需求。
2、提前终止风险: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产品管理人可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情况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同时,由于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导致产品管理人无法继续履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的,产品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相关条款,并将发生不可抗力及/或意外事件后剩余的投资者应得理财资金划付至投资者清算账户。此外,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上述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面临产品提前终止后再投资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使用本公司自有资金 2,500.00 万元,委托理财金额没有超
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
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
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购买 受托人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类型 购买日 赎回日 预计年化 备注
主体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公司 中信证券 中亚股份 1 月 24 日 2,000.00 质押式报价 2025/01/24 2025/02/07 1.65% 已赎
14 天 回购 回
公司 中信证券 中亚股份 2 月 10 日 3,000.00 质押式报价 2025/02/10 2025/02/24 1.65% 已赎
14 天 回购 回
公司 中信证券 中亚股份 2 月 24 日 3,000.00 质押式报价 2025/02/24 2025/03/10 1.65% 已赎
14 天 回购 回
公司 中信证券 中亚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