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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宏股份: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维宏股份: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现有自有物业两处,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 975 弄 119 号和上海市奉贤区
沪杭公路 1590 号,建筑面积总计约 8 万平方米。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除自用部分外,尚有部分房产处于闲置状态,为盘活闲置房产,提高资产收益,拟将闲置部分出租,由全资孙公司上海维宏创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统筹运营。
    一、出租房产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概述

    闵行区都会路 975 弄 119 号园区位于向阳工业园,比邻上海市“大零号湾”
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区,距离上海交大闵行校区 2 公里左右。奉贤区沪杭公路 1590号园区位于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距离地铁5号线奉浦站约900米,交通便捷。
    上述资产所有人均为公司,权属状况清晰、明确、完备,不存在产权纠纷,也不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划扣、拍卖等司法或者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形。

    (二)出租房产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签订的出租合同涉及建筑面积约 200 平方,其他闲置
房产尚在招租中。公司将根据周边市场行情和招租条件,确定合理的出租价格,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二、审批程序

    鉴于房产出租的价格和面积处于动态变化中,收入存在不确定性,但房产租金收入可能会以“租入或租出资产”类型的重大交易触及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为保证运营效率,公司闲置房产出租事项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管理,包括运营人员选聘,制定并实施具体招租方案,确定最终承租对象、租赁价格、租赁期限、改造装修等事项,以及签订相关文件、合同等。本次授权自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此期间,公司将根据租金收入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租自有闲置房产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收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存在的风险

    本次出租事项执行过程中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或承租方自身的情况或战略规划变化等,可能导致无法如期履行的风险。公司将定期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检查,严格把控引入企业租赁管理等相关内容,防范法律风险并及时跟进租赁合同的履约情况。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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