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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06 深市 *ST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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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名家汇: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ST 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五)14: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 10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0 栋 A
座 20 层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副董事长王奕深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338,589,13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5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6,096,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93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282,492,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9.815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7,935,82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7,935,8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567%。

  (三)公司董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157,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5%;
反对 3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9%;弃权
117,0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4,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614%;反对 3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30%;弃权 117,0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56%。

  (二)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改选吴立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1,405,140 股

  2.02.候选人:《关于改选杨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1,076,138 股

  2.03.候选人:《关于改选高常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31,005,1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关于改选吴立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751,833 股

  2.02.候选人:《关于改选杨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22,831 股

  2.03.候选人:《关于改选高常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351,833 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8,094,4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9%;
反对 32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0%;弃权
172,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441,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63%;反对 32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38%;弃权 172,99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鹏、周永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1 月 17 日